10/09/08

Bull Shit | 屁啦

如果一首改编歌就能够引起国人的不安
就可以被人以内安法令的罪名而被定罪
那么,一句已经严重引起国人不安的话
是不是应该也用同样的罪名,一样的惩罚来制裁?

如果一个普通人的言行举止必须为自己负责
那么一个有社会地位兼XX主席的“大人物”
是不是更应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负上100%的责任?

那个说我们华人是寄居在大马的“土族”
竟然只是被冻结党籍3年??

这已经不是党内的问题而已了,这已经衍生成整个国家内安的问题,
他们凭什么只用党章来惩治那个不负责任的人?
为什么不用内安法令??

我不明白?

请问:
一个学生如果杀了人,是用校规来决定他的罪行,还是法律?


如果一个blogger不可以在自己的blog上面抒发情绪,
凭什么那些人可以在大庭广众羞辱另一个民族?

拜托~ 虽然现在是斋戒月,也不是这样敷衍了事吧~

叫吸白粉的去审判抽大麻的人
审个屁!

“要使国家强盛,全民都要懂得互相尊重,团结一致。阿末依斯迈的事件,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应引以为鉴的。”

对呀,先入党,然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,毫无顾忌的,没头没脑的
随随便便的,乱乱的讲话,反正也没差,只是冻结党籍罢了~
又不是冻结银行户口,没什么大不了~

哦,我忘了,我只是“寄居”,不该说太多~
他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。

对对对,他们的肚里并不能撑船,
稍微用力~就破了
没看到我们可爱的同胞们个个都挺着大大的肚子出席国会吗~
他们可是忍得很辛苦的。

01/09/08

My Love Story | 我的爱情故事

我恋爱过三次。

第一次,和学妹蒙查查的开始,后来又蒙查查的结束。
中间没有大风大浪,也没有罗曼蒂克。
平凡到会怀疑自己那时候到底有没有爱过。
相信她也有一样的困惑。

恋情发生在读学院的时代。
我还记得我们在公园里的跷跷板上表白。
也记得躺在你身边,共享一罐龟苓膏。

什么?龟苓膏?哈~很不浪漫吧。

那时好像还没有偶像剧,
不然或许我会在雨中大声说“我爱你”;
在戏院看戏时,突然出现我们的名字在画面上,
只想告诉所有人,你是我的!
在家煮爱心晚餐,心形牛扒加健康沙律,
还有IKEA买的蜡烛;
出门前在桌上留纸条,告诉你我有课,先走了,
桌上有准备好的早餐,吃了才去上课。
。。。。。。

但是我没有,一样都没有。

读过设计的都知道,我们的功课是多到不行。
偏偏自己天分不足,只好相信勤能补拙。
一张maker,别人用3小时,我需要十小时。
一星期6张sketching, 我需要消耗整个周末。
才能拿到一个B++,连A都没有。
还有很多的其他科目,都需要花时间来完成。
还要顾及group project.
在晚上十一点时去coursemate的家开会,

我很忙,在那时候就成了我的Slogan.

结果当然很不好。感觉没了,恋情也结束了。

在毕业后,和同班的女生恋上了,
我的第二次。
我很爱她,从她身上,我学到了一些东西,
至今仍影响我。

原来对一个人太好,是种压力。
原来责任不是随口说说,是要尽力。
原来公主与穷小子的童话,仅只出现在偶像剧。
原来付出100%,并不能祈求回收可以成正比。

虽然爱,但不适合。我不适合她。
所以,又没了~

我痛了足足五年。

直到她嫁人了,我才醒了~

第三个,我遇人不淑,被劈腿了。
她说我太老。因为我大她七岁。

就这样~